一些企业主在香港注册公司后,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经营香港公司,没有注销也不转让,采取放任的方式。但通港通咨询小编提醒您,这种放任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影响,很可能违反香港对香港公司的管理规定。轻导致罚款,严重影响出入境,甚至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注销香港公司要如何做呢,今天港通咨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香港公司注销方面的事项,具体如下:
如何进行香港公司注销:
首选方案是注销香港公司
注销香港公司,首先准备董事决议,同意注销香港公司并填写NDR1文件。然后向香港公司注册办公室申请撤销注册。香港注册办事处经过两次公告后,批准撤销公司注册,香港公司正式毕业。但原公司持有人必须在结业日期起一个月内向商业登记处发出书面通知(未及时提交通知的,处以5000港元和一年监禁)。
注销香港公司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香港公司自申请注销之日起3个月以上无经营活动;
2.没有任何未办结的法律程序(即不属于任何法律程序的一方);
3.香港没有房地产;
4.公司全体成员同意注销公司;
5.无未偿还款项,包括税费等行政费用(包括商业登记证费和周年申报的逾期罚款);
6.必须取得税务局局长发出的《不反对书面通知书》(要求公司无未报税、未缴税、未回复查询文件等。
一家香港公司通常需要6-9个月才能完成所有程序,由于注销香港公司涉及的业务多,流程复杂,小编建议您提前准备各种文件,注意香港公司是否有未缴纳的政府相关税费,防止注销失败造成的时间和资源浪费。
如您想了解更多注销香港公司的信息,请联系港通咨询,专业一对一商务经理会立即给你做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