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商标被拒绝是非常正常的,由于各种原因,如与其他注册商标相似、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等,一些商标将自行拒绝,没有问题也会被拒绝,在这种情况下,不要担心,由于我国目前对商标知识产权的重视,商标注册量越来越大,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错误,如果商标或其他原因被拒绝,如何进行商标拒绝审查,今天港通咨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商标驳回复审如何处理,以及商标方面注册方面的事项,具体如下:
如何处理商标被驳回的:
商标被驳回的,应当在收到驳回通知书后15天内提出驳回复审。驳回复审可能成功,因为商标局作出了商标驳回申请,但商标驳回申请是向商评委提出的。商标局和商评委的审查标准在这三个方面有所不同。
1.商标局的审查完全基于提交的材料。如果商标评审委员会考虑拒绝复审的理由,一般不考虑商标的实际使用;
2.商标局和商评委的标准对商标是否相似的判断也略有不同。商评委会将考虑更全面的方面,商标局基本按照审查标准进行审查;
3.商标审查的主观性很大,不同的审查员可能会得到完全不同的结果。基于商标审查的主观性,有可能通过拒绝商标审查。
当然,以上只是一般判断,每个案例都会有所不同,但有一种观点认为商标被拒绝,不能申请,或审查没有成功的机会,如果商标被拒绝的原因是相同的商标或中文、英文部分和相同的原因,那么审查是无用的,因此,一般来说,被驳回的审查肯定会通过或被驳回,一定没有机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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