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设立外资注册需要哪些信息?这是很多客户经常提到的问题,港通咨询在处理外资公司注册案件方面经验丰富。外资公司的注册比国内公司的注册内容更麻烦,不能犯错误。今天,港通咨询小编总结了一些外资公司成立所需的材料,以及上海注册外资公司方面的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注册外资公司需提交的材料有: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
2.审批机关的审批文件和审批证书复印件(1)(原件)(注:我局可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检查相关信息,无需提交;否则,应提交纸质文件);
3.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原件一份);
5.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6.投资者主体资格证书见说明;
7.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立公司必须报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原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一份,检查原件)(注:我局可以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检查相关信息,无需提交;否则,应提交纸质文件);
8.法律文件送达被授权人主体资格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注明与原件一致,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9.股份有限公司还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银行查询函(原件1份)(注:我局可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检查相关信息的,无需提交;否则,应提交纸质文件)。
说明:
(1)属于中国投资者的,应当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一份,加盖法人企业印章,注明与原件一致;股东为上海商业主体的,可以免除提交主体资格证书)。
(2)属于外国投资者的,必须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地使(领)馆认证(原件一份);
属于香港、澳门的投资者,必须经中国委托公证人认证(原件1份),并加盖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转让专用章;台湾省投资者必须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经广东省公证员协会核实(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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