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的商业登记证可以看作是与内地的税务登记证相似的存在,但仍有许多不同之处,今天港通咨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香港商业登记证方面的事项,具体如下:
有关香港公司商业登记证事项:
在香港注册的经营公司通常有两份证明公司合法性的文件,一份是香港公司注册办公室颁发的香港公司注册证书,以及香港税务局颁发的商业注册证书。但也有特殊情况,使香港公司只有注册证书,没有商业注册证书。
为了规范香港公司的管理,香港政府特别发布了一份公告,要求所有经营的香港公司在取得注册证书后一个月内向税务局提交申请,取得商业注册证书,并将这两份文件挂在足够明显的位置。否则,董事和股东的法律责任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追究。
法律规定,任何人未按照《商业登记条例》办理的,可以被罚款最高$5.000。
1.更换商业登记证
商业登记署将在现有商业登记证到期前一个月向登记业务发出续签商业登记证和缴费通知书。未收到付款通知书的,经营者必须在现有商业登记证有效期届满后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商业登记署。税务局可以对逾期未缴纳的付款通知书征收罚款。付款后,支付通知书将成为有效的商业登记证。
2.展示商业登记证
经营业务的人员必须在营业场所展示有效的商业登记证。税务监督员可以随时要求咨询。
3.商业登记以外的注意事项
商业登记不是营业执照。经营某些行业,除商业登记外,还必须申请其他类型的许可证或具有认可的专业资格。向任何业务颁发商业登记证或分行登记证,并不意味着该业务已符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更改商业登记数据
业务人员必须在业务数据变更或业务结束后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商业登记署。
当地有限公司或非香港公司按照《公司条例》办理公司或法团名称变更的,公司登记处应当在公司名称变更证书颁发后通知商业登记署有关变更。公司必须书面通知商业登记署变更业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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