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咨询香港税制介绍,香港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6.5%,股息或资本利得不纳税,今天港通咨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香港公司税务方面的事项,一起了解一下吧,如下:
香港公司税务介绍:
❶ 内地企业转让香港公司股权,在内地纳税还是在香港纳税?
在转让前12个月内,内地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包括通过一致行为协议)香港公司的股权已达到25% 香港公司价值的50%以上是房地产 是 在香港交,不在大陆交, 在香港交,不在大陆交, 否 在香港交,不在大陆交, 在大陆,不在香港,
在转让前12个月内,香港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大陆公司(包括通过一致行为协议)的股权已达到25% 50%以上的的50%以上是房地产 否
但是,如果香港公司只是一家导管公司,大税务局将否认其受益人的身份,并要求其在中国纳税。如果涉及以下任何情况:(1)香港壳牌公司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如收到收入的12个月)内向第三国(地区)居民支付或分配全部或大部分收入(如60%以上)。
(2)香港壳牌公司除持有所得产生的财产或权利外,没有或几乎没有其他商业活动(但投资活动本身也可视为商业活动)。
(3)在香港壳公司是公司等实体的情况下,申请人的资产、规模和人员配置较小(或少),难以与收入金额相匹配。
(4)香港壳牌公司没有或几乎没有控制或处置所产生的财产或权利,也没有或很少承担风险。
(5)缔约对方国家(地区)对有关所得不征税或免税,或者实际税率极低。
(6)除利息据产生和支付的贷款合同外,还有其他贷款或存款合同,如债权人与第三在金额、利率和签订时间等方面相似。
(7)除特许权使用费产生和支付的版权、专利、技术等使用权转让合同外,香港壳港壳牌公司与第三方在版权、专利、技术等方面的使用权或所有权转让合同。
税收筹划的空间和风险
❶ 既不在内地也不在香港纳税
大陆对中国居民企业采取全球纳税原则,即只要中国居民企业在全球获得的收入(理论上)在中国纳税。香港采用非全球纳税原则。在香港注册或在香港以外注册但实际管理机构在香港的公司属于香港居民企业,其收入来自香港以外,不需要在香港纳税。这就产生了税收筹划的空间,即内地企业注册为香港居民企业,不在内地或香港纳税。事实上,许多企业也这样做了。然而,随着大陆国家税务总局反避税措施的加强和对导管公司的渗透,大陆税务机关将主张香港公司是受控外国企业,因此仍应在大陆纳税。因此,尽管上述空间仍然存在,但它将面临更多的挑战。
❷ 常设机构的风险
内地企业投资香港后,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内地公司的员工经常在香港工作,香港公司的经营活动基本发生在内地,香港公司的员工在内地工作。根据内地和香港税收安排的规定,这些情况存在香港或内地构成常设机构的风险,导致在香港缴纳利得税或内地缴纳所得税的风险。因此,内地投资者应注意内地和香港的税收安排,尽量降低相关税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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