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时,首先且关键的一步是界定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然后判断涉嫌侵权产品的特征是否落入上述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中,如果落入则为侵权,如果未落入则为不侵权。今天小编就带小伙伴们来了解一下关于外观专利侵权的一些相关信息! 一、具体体现在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上:
1. 外观进行设计专利的保护工作范围主要可以通过外观设计专利中的简要说明(包括学生是否具有保护颜色、GUI相关信息产品不同类型的说明等)、图片或照片来体现。
2. 简要说明 通过对主体名称、产品用途、透明度、颜色等外观设计特征的描述来说明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
3.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由若干设计图、一套图、零件图、变化状态图、剖面图、部分放大图、参考图等表示。
二、鉴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
1. 确定外观进行设计专利权的保护工作范围: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保护工作范围以外观进行设计专利权人申请外观结构设计技术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信息或者照片中的外观可以设计企业专利产品为依据;包括正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
2. 判断外观结构设计技术专利产品与被侵权企业产品质量是否为相同或相似产品:
司法实践中的鉴定方法通常以产品的功能和用途为标准,参照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中的相关商品分类。
3. 将外观设计技术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信息进行分析比较:
即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观察外观设计专利的主要部分和被控侵权产品的设计,并作出综合判断,比较后,可能会出现以下三种结果:
①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进行设计与专利技术设计一个完全可以相同,认定前者属于专利权的保护工作范围,专利侵权成立。
②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设计的主要部分基本相同,且整体上相似;根据等同原则,可以认定专利侵权成立。
③被控侵权产品的整体设计与专利设计既不相同也不相似,可以认定被控侵权产品不属于专利保护范围,专利侵权行为不成立。
三、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认定:
1.首先,根据专利证书、专利授权公告、专利登记簿、原告资格证书等文件,确定原告是否为合格专利权人。
2. 其次,要确认企业专利权的有效性,确认该专利权以及是否我们还在专利权的有效管理期内,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
3. 然后,根据专利授权时的公告,需要确定什么是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被控侵权的产品是否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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